张店镇:及时传达学习《监察法》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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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1日下午,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专题辅导报告会在市行政中心大会堂召开,我镇2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学习。会议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同志对《监察法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、《监察法》制定的重大意义和目的、《监察法》的主要内容作了深入详尽的分析。
会议结束后,镇纪委书记刘自红立即在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传达了报告会精神,对制定《监察法》的重大意义作了重点阐述。《监察法》的制定一是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;二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实践,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;三是构建集中统一、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的现实需要;四是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经验和成果的制度保障。
监察委员会是依托纪检、拓展监察、衔接司法的政治机关,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新的重大改革,乡镇虽目前不设监察机构,但监察法的实施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息息相关。会议要求,一要系统地学习,把学习《监察法》与学习十九大精神相结合,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;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,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当好表率;三是纪检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,加强外部监督,严防“灯下黑”,始终到“忠诚、干净、担当”;四是全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加强自我监督,规范履职,廉洁奉公。